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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洪参加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经济法三十人论坛”

发布时间:2021-07-27 16:22:35    浏览次数:687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7月19日-20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在武汉顺利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教授主持开幕式并作报告。

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应邀与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张守文等7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19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教授、青年学者、实务专家共同参加会议。

19日,刘大洪以《经济法领域的巨额罚款责任研究》为题作大会主题发言。他在发言中对经济法巨额罚款责任的作用及规律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在立法、执法以及执法后三个阶段优化经济法巨额罚款责任。

20日上午,刘大洪作为特邀嘉宾对青年圆桌论坛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论坛举办的目的是培养青年学者,他们正处在绽放的年龄,更应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脚踏实地研究中国问题。他寄语广大青年学者要保持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高高扬起包括责任理论在内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光辉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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