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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民事权利保护的百年法治探索与创新”学术研讨会在首经贸举办

发布时间:2021-10-27 15:30:27    浏览次数:553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在建党百年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双重背景下,10月22日下午,由我校法学院、北京市法学会首都城市治理法治研究中心、《法学杂志》社、首经贸商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主题为“中国共产党对民事权利保护的百年法治探索与创新”学术研讨会在博远楼406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付琳等出席开幕式。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米新丽主持。



科研处处长姚东旭在欢迎辞中对各位专家学者莅临首经贸表示感谢,并向大家介绍了首经贸近些年取得的科研成绩,并期待此次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秀海介绍了北京市法学会的基本情况以及北京市法学会与首经贸法学院共建的首都城市治理法治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他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积极为首都法治建设贡献智识。法学院院长张世君向各位专家学者介绍了首经贸法学院近些年取得的发展成就,希望各位专家一如既往地支持首经贸法学院的发展,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研讨会第一主题单元由教务处副处长陶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周友军教授首先就《民法典》中的身份权问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孟勇系统梳理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的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达松从经济法的视角分析了民法典中的若干制度,着重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鲁春雅副教授分析了《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的适用、物业服务企业所承担义务的性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等问题。首经贸法学院徐化耿老师系统分析了《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规定,季冬梅老师以“法典化时代知识产权法的共性与个性”为题系统分析了在《民法典》背景下知识产权的规定、以及知识产权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对上述发言人所探讨的内容进行了与谈与评议。

第二主题单元由首经贸法学院陈磊副教授主持。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巍涛教授从法律的社会效应、法律的继受、法学的体系化以及法典化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展开了论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所所长张真理研究员以“从宪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体制’条款看我党领导的法治创新”为题系统分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发展、规范内涵及新近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张玲玉博士以“中央苏区婚姻立法与妇女解放”为题阐释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的妇女权利的保护历史,并认为解读《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制度不可忽视党史资源以及红色资源。首经贸法学院赵进老师以“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民事权利保护的百年探索与时代贡献”为题对于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新中国成立后的妇女权益保护、市场经济对妇女民事权利保护的挑战等问题进行了阐释,孙如意老师从共同的富裕的视角阐释了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等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法学》副主编何海波对上述发言人所探讨的内容进行了与谈与评议。

论坛讨论与闭幕式由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山教授主持。首经贸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对论坛成果进行了总结,与会专家学者还就相关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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