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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印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我校政法学院教师刘延林获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我省39家单位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8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6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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