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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签署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2-05-13 09:20:05    浏览次数:230    来源:厦门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5月9日,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简称联合培养项目)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刘尊涛主持会议。校长张宗益出席签约仪式,副校长杨斌代表学校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OECD签署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此次谅解备忘录签署,标志着联合培养项目的正式启动。该联合培养项目由厦门大学具体承办,学制为两年,实行理论学习与实务锻炼相结合,旨在帮助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熟悉国际税收规则、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开创了中国与OECD在专业领域合作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的先河,为双方在其他领域深化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张宗益在致辞中表示,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对培养发展中国家税务法学专门人才、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税收征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厦门大学是中国大陆最早开设国际税法课程的大学之一,将全力支持该项目运行,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注重人才培养质量,与合作各方一道,为培养国际税法专业人才作出厦门大学应有的贡献。


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签署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对中方为联合培养项目成功落地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OECD愿意与中国继续深化合作,全力推动本项目正式落地,培养新一代的国际税务人才及税务法学人才,共同构建更加平衡、可持续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

税政司司长贾荣鄂代表财政部表示,本项目是中国政府机构、学术机构与OECD在国际税收人才培养方面新的合作形式,为中国与OECD在国际税收领域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项目的顺利推动将为储备国际税收领域高端人才,在国际税改领域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保障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代表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项目的顺利落地是各方扩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共同加强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的标志性事件。本次签署仪式作为各方深化合作的新起点,将引领各方在税收领域合作进一步走实,也将为其他领域的深化合作提供范例,希望在各方的精诚合作下,本项目结出更多丰硕果实,产生更大的国际影响力。


厦门大学、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签署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际税务司、人事司、财务管理司、教育中心、税务干部学院(扬州),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国际处、法学院和经济学院有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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