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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暑期学校专题讲座|刘晓红:大变局下国际商事仲裁的体系变动

发布时间:2022-06-29 09:53:54    浏览次数:209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6月27日上午,上海市涉外高端律师研究生暑期学校第一场讲座开讲,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刘晓红教授为全体学员作“大变局下国际商事仲裁的体系变动”学术讲座。经济法学院院长胡戎恩教授主持讲座。

刘晓红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商事仲裁的体系变动展开,表示世界经济重心从北大西洋转向太平洋,政治格局“东升西降”,科技产业与全球治理都迎来大变局。在此大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业态有所变动,文化多样性对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关于制度调适的问题,刘晓红强调,做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公私界限调适非常重要。现代社会公私利益深度融合,需要始终倡导尊重商事仲裁的私法属性,保持公权力的谦抑性。

关于大变局下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动因,刘晓红认为,仲裁制度的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坚持扩大开放的外在需求。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内嵌于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之中,自然需要与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同呼吸、共进退;市场经济与仲裁制度本身就具有关联性,仲裁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构成和保障机制,更应进行改革;在坚持扩大开放的政策指导下展开仲裁制度改革,实现与国际仲裁通行制度的对接,无论是对内优化营商环境,还是对外助力于中国法域外适用体系的形成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刘晓红强调,关于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方略,需要立法、行政与司法合力推进。首先要以包容性立法擎画中国仲裁制度框架,对仲裁制度定位包容、对制度设计包容、对立法模式的包容。其次,要以中立性监管保障中国仲裁制度运行,合理保障政府对仲裁机构的监管,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服务功能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展开适度间接监管。最后,要以友好型司法筑牢中国仲裁制度底线,在司法监督模式、监督程序、监督理念上,坚持创新、守住底线,以保障大变局下中国仲裁制度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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