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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牵头制定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22-07-28 11:33:21    浏览次数:562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7月21日,江苏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基本规范》审查会在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召开,校党委常委、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赵俊,江苏省民政厅、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大学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南京瑞海博老年康复中心的审查专家,标准编写组全体成员及护理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规范》旨在指导养老机构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服务,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提升生活质量,由我校联合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通市北护理院编写。会上,赵俊院长介绍了我校护理学院在老年照护及护理心理领域的发展和成效,同时强调了标准的重要意义与作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揭水通副处长介绍了标准申报的程序与要求,护理学院院长许勤教授介绍了《规范》的编制情况,护理学院教师孟瑶代表标准编写组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编制过程、编制内容及专家意见征询与处理情况等。

审查组专家听取了编写组的汇报后,从标准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文本的格式问题等方面逐一展开讨论,并给予了指导性意见。专家组认为,该标准制定程序和编写格式符合相关规范,内容科学严谨,文字表达准确,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并建议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尽快报批。

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社会的和谐发展,是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不可或缺的部分。本标准的制定是我校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善民生福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养老机构面临的心理支持服务欠缺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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