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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日前,我校印发了《华中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6个新修(制)订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科发院相关负责人就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文件修(制)订的背景。
答:近期,国家围绕科技管理“放管服”出台了系列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文件,明确要求高校推进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按照文件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们制订了《华中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结余经费、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问:请介绍一下文件修(制)订的思路和原则。
答:这次系列科技管理文件制定和修订工作总体思路,是要适应我国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新发展对科研项目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遵循科学研究特点,依法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科学研究出成果、出人才。重点贯彻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信任为前提,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聚焦师生关心的主要问题,解决科研人员合理诉求,注重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三是坚持“放管服”结合,在充分下放管理权限、释放活力的同时,强化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责任。
问:请介绍一下文件的修(制)订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部分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2019年起获批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起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和武汉市科技计划中纳入经费包干制管理的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二是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自然科学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0%。人文社科类项目间接费用基础比例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三是允许项目负责人在间接费用中报账开支。间接费用补偿学校公共成本支出后余额由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可以报账开支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科研用房房屋资源使用费、通用设备购置费、实验室维修费、物业费、办公费、通讯费、绩效支出等。
四是延长科技发展基金使用时间。科技发展基金从设立账户之日起24个月以内(原为1年9个月)用完,逾期未使用完的余额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用于校内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五是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提取比例。为进一步调动学校广大科技人员围绕产业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和社会服务工作,科研绩效费提取比例由“不超过30%”调整为“不超过40%”。
六是增加由学院为主推动横向项目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的规定。对于由学院为主推动达成的横向科研项目,经与承担项目负责人商得一致后,从横向项目总经费中可以安排不超过10%的经费给学院统筹用于事业发展。
问:请介绍一下如何推进文件得到有效落实。
答:经学校研究决定,新的文件将在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之日起未办理财务入账手续的科研项目管理将按照新的文件执行。下一步将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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