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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近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其中规定社区(村)居民“十不要”,请广大居民需知:
1.积极主动配合社区(村)开展疫情排查防控,不要嫌麻烦、有抵触。 2.本人及家属从外省来辽返辽,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不要随意外出。 3.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增加传染风险。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要耽误诊治。 5.出门带好口罩,在家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不要麻痹大意。 6.合理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不要随意丢弃。 7.尽可能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不要聚餐和走亲访友。 8.主动向社区(村)反映外来人员情况,不要瞒报、迟报。 9.理性购买储存生活用品,不要盲目抢购囤积。 10.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不要传谣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