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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规的定位——以判例为对象的分析”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09-07 17:06:57    浏览次数:1302    来源:中山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高校校规的定位——以判例为对象的分析”讲座成功举办

       2018年6月21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在东校区法学院模拟仲裁庭主讲方圆大视野系列讲座“高校校规的定位——以判例为对象的分析”。本次讲座由我院刘诚副教授主持、刘忠教授评议,我院黄泷一副研究员、王怡副研究员,罗恬漩博士后,《地方立法研究》编辑吕万老师,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张婷婷老师、张亚萍老师,以及法学院本硕博学生参加了讲座。讲座深受师生欢迎,模拟仲裁庭座无虚席。

       朱芒教授通过关注法院判例的变化来观察法官的裁判思路变化,并着重从而析出近二十年来我国高校自主权的判例演进路径,并以“田永案”判决、“甘露案”判决、“武华玉案”判决为例进行研读分析。通过案例研读分析,朱芒教授提出了高校校规的“二元规范结构”,即“自主性校规”与“介入性校规”。朱芒教授认为,对于案例不同的解读,对高校属性定位的司法政策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最后,朱芒教授结合高校改革方向进行思考,阐释了制度走向问题——判例演进是否同大学改革的方向一致。第一个方向是可以“借用”行政诉讼程序,只将程序法律化,第二个方向是明确“介入性校规”的边界。

         随后,朱芒教授与实务部门、师生进行了互动,针对提问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让在场的同学、老师受益匪浅。

        最后,刘忠教授高度评价了朱芒教授的精彩讲座,朱芒老师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判例进行精细研读,朱芒老师的方法进路是法律人能做的,面向具体、复杂问题的研究,要做个案的、对事实细节极其敏感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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