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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和《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四)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认定分类及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中所列无需专家评审认定条件的,可随时向学校申报,学校汇总后报送教育厅报送;申报人符合申报标准中所列需要专家评审认定条件的,需按照教育厅统一安排在每年的固定时间进行申报评审。此次申报对象为认定条件无需专家评审认定的专家,已经经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层次没有变动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需提交材料:
1.《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扫描件电子版1份。
4.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复印件1份,扫描件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3和4的扫描件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三)上述材料请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1日交到勤政楼308房间
联系人:申陈海
电 话:3326233
附件:1.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说明
2.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
3.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