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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11:54:50    浏览次数:625    来源:东北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因疫情原因,学校决定对本学期学生未返校期间住宿费实行退费,具体如下:

一、住宿费退费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对已按照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确定退费金额,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其中:

1. 全日制本科生按照5个月退住宿费。

2. 研究生按照实际返校时间计算所退住宿费,其中:对5月份返校的研究生,在15日及以前返校的退2个月、15日之后返校的退2.5个月(6月、7月返校的研究生比照5月份执行),本学期没有返校的退5个月住宿费。

3. 自寒假起一直未离校的研究生退2个月住宿费。

4. 没有交住宿费的各类学生按照上述原则补交住宿费。

二、退费方式和时间

(一)毕业生

1. 本科毕业生

学校统一办理退费,在6月30日前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内。

2. 研究生毕业生

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学校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将所退住宿费转入学生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内。

(二)非毕业生

非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本学期所退住宿费直接抵减其2020—2021学年住宿费;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本学期退还住宿费的,将住宿费收据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到计划财经处办理。

(三)来华留学生

来华留学生住宿费待学生返校复学时,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按日抵减以后学期的住宿费或从离校之日起按日退还住宿费。

三、其他事项

1. 疫情防控期间,在学校有宿舍而选择走读的研究生,本学期不收住宿费;若8月份继续选择走读须办理退寝手续或缴纳住宿费。

2. 为保证退费工作顺利进行,请毕业生不要在7月30日前注销在学校备案的银行卡。

3.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计划财经处,联系人:佟老师,电话:83687503,办公地址:南湖校区主楼409A室。

东北大学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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