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继续教育培训网院校库!

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培训

211 985 双一流
咨询电话:
400-0815-589
当前位置:继续教育培训网> 高校继续教育培训> 重庆大学> 头条新闻>
培训动态
学校新闻
时政要闻
头条新闻
服务热线:
400-0815-589

在线获取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 培训主题:
  • 参训单位:
  • 参训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验证码:
  • 备注:

新闻中心THE NEWS CENTER

北京将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最长可领6个月

发布时间:2020-06-30 13:39:00    浏览次数:450    来源:央视网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该项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发放标准根据参保缴费时间不同分别为每月880元或每月1408元。

可以申请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申请实施临时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为按月领取最长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880元/月。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该项补贴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全面推行“个人承诺”和“全程网办”的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官方APP,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对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继续教育培训网声明】网站文章及图片均来源于学校官网或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咨询热线
400-081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