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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举办《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订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

发布时间:2020-08-27 09:00:53    浏览次数:472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8月20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制订阶段性总结暨试行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国家标准试行工作正式启动。我校党委副书记缪劲翔,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副司长陈军,联合国儿基会驻华办公室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7个试行省(市/自治区)和各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及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的国家标准起草组团队出席会议。

缪劲翔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他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标准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的研制对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慕平进行致辞。他介绍了国家标准制定前期开展的调研和专家研讨工作,希望能通过国家标准试行工作完善国标相关内容,发挥好国家标准在指导实务、进行研究和开展培训上的促进作用。原我校党委副书记、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院长徐志宏主持领导发言环节。史卫忠、王锋、陈军等分别讲话,从不同维度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全国试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助理王瑞芳,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以及国家标准起草组成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的研发过程、研究框架、基础保障、具体内容。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部部长佟立成,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第一支队队长刘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新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秦硕,介绍了共青团、公安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合作机制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经验,7个试行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负责人对试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并表示力争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的贯彻、落实。

自2018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各领导部门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高度重视。2019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启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同年,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接受最高检、团中央委托,经民政部批准立项,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并于2019年底完成。此次全国试行工作旨在对国家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验证与修订。试行工作结束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落实,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科学建构,进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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