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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察指导处领导来我校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07 11:00:37    浏览次数:417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1月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察指导处调研指导组组长刘中华、联络员王达一行来我校调研指导巡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学校巡察办主任尚来有主持会议。巡察办和巡察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调研指导组听取了我校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就巡察定位、巡察要求、巡察机构设置、巡察内容、巡察方式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研讨,并现场查阅了巡察工作相关资料。

刘中华对我校下一步开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学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展巡察工作;二是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定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巡察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届内巡察规划和年度巡察计划,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流程,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四是做好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协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协同作用,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五是落实底稿制度,巡察要坚持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都要有佐证事例和数据,要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考验;六是强化问题整改,注重成果运用,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七是注重巡察培训,提高巡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学校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学校巡察办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严格按照调研指导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工作,推动学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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