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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积极参与湿地保护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6 13:13:52    浏览次数:325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1月20日,由我校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多名专家教授参与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这是我国为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旨在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鉴于我校在湿地保护方面的科研实力和社会影响力,2018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专门委托我校起草《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及其说明、主要法律制度的论证报告和有关背景材料。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并指派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原自然保护区学院)组织力量完成相关工作。按照要求,由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湿地生态学方向张明祥教授领衔的专家团队承担了《湿地保护法(建议稿)》的具体起草工作。

在学校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张明祥教授团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踏实的态度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历时近两年,全程参与了《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及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修改过程,特别是参与了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与的起草小组,对《湿地保护法(草案)建议稿》不断进行完善,为《湿地保护法(草案)》的诞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9年6月14日,全国人大环资委湿地保护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我校召开,全国人大环资委湿地立法领导小组组长窦树华、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我校校长安黎哲等出席会议,会议就完善《湿地保护法(建议稿)》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2020年8月,为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对《湿地保护法》(草案)的审议,我校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雷光春教授、张明祥教授分别以“湿地公约”和“我国湿地保护与管理”为题,面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全体委员开展了两场专题辅导报告。

《湿地保护法》立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是我校统筹生态学、法学等学科优势和专家力量,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自然保护事业做出的又一重要贡献。我校将继续关注并积极参与《湿地保护法》立法的后续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法起草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的相关立法工作,为我国自然保护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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