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继续教育培训网院校库!
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根据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贯彻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孔子学院中方院校主体责任,为满足我校孔子学院的发展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中方院长队伍,现面向全校在编及合同制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选拔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我校孔子学院储备院长若干名,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含)。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6.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7.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9.非英语语种专业人才,且与驻在国语言匹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工资待遇
中方院长在孔子学院任职期间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待遇规定执行,并保留校内原岗位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在外任职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正常退休,享受退休相关待遇)。
三、任期
一般为2—4年。
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拔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开始履职。具体赴任时间将按照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相关岗前培训等要求,并综合考虑疫情等因素,完成赴任签证等手续后方能赴任。
孔子学院储备院长将根据美国南缅因大学孔子学院、荷兰南方应用科学大学孔子学院和斯洛伐克马杰伊贝尔大学商务孔子学院等的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四、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服从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东北财经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和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的资金管理规定。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负责孔子学院教师(含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来华留学招生宣传及夏(冬)令营等来华团组活动。
6.以孔子学院作为我校的对外办学实体,积极开展校际间师生交流、教学科研合作项目,搭建校际间交流合作平台。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填写《南方应用科技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附件1)、《孔子学院储备院长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领导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中文教育中心办公室(砚池楼101)。
2.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3月1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