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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6月29日下午,我校召开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校长、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吴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吴剑平宣布了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进行了说明,并对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流程等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学位评定委员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把好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的政治关、质量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学位分委员会的指导,做好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要继承优良传统,深化改革创新,科学把握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要不断推动学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共同守护我校在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方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1年6月学位授予申请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名单审核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研究生院关于学位点动态调整和工程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设置方案的汇报。经审议表决,同意授予5098人学士学位(全日制4973人,非全日制125人)、1430人硕士学位(学术硕士学位568人,专业硕士学位862人)、34人博士学位;同意16人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65人遴选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遴选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直接认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曾路、王丽霞,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刘塨,校党委副书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刘斌等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