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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法治教育及法学智库建设的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11-17 10:19:56    浏览次数:378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11月2日,我校与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治教育及法学智库建设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伟刚出席会议并讲话,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虞浔主持仪式。







傅伟刚和叶青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司法实务人才教育培养、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法学智库人才协作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建。赣州中院党组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忠与我校党委常委 、副校长周立志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叶青代表学校对傅伟刚一行表示欢迎,同时也高度赞扬了赣州法院系统在我国基层司法实践中取得的成绩。他表示,我校作为教学研究型高校,在教学和培养法治人才过程中,应当把优秀实践资源转化为课堂教学资源来培养学生,打破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之间壁垒。与赣州中院合作协议的开展不仅可以为我校师生的理论研究提供支持,还可以为赣州市中院的司法实务提供智库支持,实现双方共赢,共同进步。希望双方抓住战略期,共同努力,实现有效联动,团结共赢,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和司法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傅伟刚介绍了赣州市中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并表达了对我校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他表示,与我校合作共建有利于实现基层法院审判实践资源与高等院校法学理论的对接,希望通过我校的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审判水平和审判工作效率。







叶青与傅伟刚分别为双方互聘专家代表颁发聘书。双方就人才培养、学生实践、课题调研等相关合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温金来,赣州市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刘钦海,我校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党委书记欧亚,副院长潘小军、陈越峰,民商法教研室姚明斌、赵文、方斯远,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等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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