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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修订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21-12-08 09:22:39    浏览次数:291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12月5日,《教师法》修订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圆桌会议室举行。会议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法制办处长翟刚学,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来自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本校教师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杨忠孝教授主持。



郭为䘵致欢迎辞介绍了我校教育法学学科建设工作进展,表示会议是学校推进教育法学科建设的重要活动,学校将以《教师法》修订为契机,推动学校和上海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到教育法治建设工作中,推动学术共同体形成并扩大其影响力。



王大泉介绍了《教师法》修改的背景、目的和主要条款,指出《教师法》的修改既要落实中央关于教师工作的决策布局,又要适应教育改革的方案和形势,破解教师队伍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次修改着眼于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解决教师职责、教师范畴、教师资源配置等突出问题和提升教师获得感,在教师职责、权利、教师行为规范、教师履责保障等方面创设了大量新制度。

翟刚学就部分条款的立法目的和精神进行了解读,他提出,幼儿园教师是否需纳入公职人员范围和教师学历要求提升等问题的社会关注度高,相关条款的争议较大,需要实务界和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加强论证。

杨忠孝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没有好的《教师法》就没有好的《教育法》,该法的制定要处理好其与《教育法》《学校法》等法律规范的关系,处理好教师培养、教师身份、教师管理和教师退出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尤其要细化对教师的分类管理规定,在分层分类的基础上对教师权利义务进行精准化界定;同时也要处理好《教师法》制定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适宜的作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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