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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2-04-27 09:41:58    浏览次数:265    来源:广西学习平台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为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统一实行通行证管理。《自治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监制,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并全国通用。

《通行证》供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对于始发地、目的地固定的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不超过30天。

需办理《通行证》的收发货单位(申请人)可根据物资类别,向属地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受理《通行证》申请,实行“首问负责制”,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通行证》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跨省《通行证》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发。

根据相关要求,《通行证》推行网上办理、即接即办,线上线下便捷发放,切实提高效率。对于有特别紧急需求的,要立即办理,对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的,要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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