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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http://cicc.court.gov.cn)上线启动,标志着全国法院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的正式建立。我校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标志着该中心建设成果得到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肯定和采纳。副校长陈晶莹教授参加启动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他强调,建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中央部署,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他指出,平台将整合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和国内域外法查明机构资源,为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域外法查明服务,有效破解制约涉外审判实践中域外法查明难的“瓶颈”问题,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他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将面向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案件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跨境商贸投资或跨境争议需要查明域外法律的企业以及需要了解域外法律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单位开放。
启动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与我校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及西南政法大学东盟国家法律研究基地、深圳蓝海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等五家机构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该平台。我校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涛教授代表中心签署该共建协议。
在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理中,对于需要适用外国法的案件,在当事人无法提供外国法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需要尝试各种有效途径查明外国法。但是由于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时间周期长、适用情况复杂、查明质量参差不齐,成为长期制约涉外审判的“瓶颈”问题。为破解上述难题,我校2014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并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和广东省的十多家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签署了域外法查明专项合作协议,为这些法院和机构提供了数十份域外法查明意见书,并被全部采纳。该中心今年3月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外国法查明专项合作机制操作指引(试行)》,为外国法查明提供了规范化操作流程。
来源|国际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