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继续教育培训网院校库!

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培训

211 985 双一流
咨询电话:
400-0815-589
当前位置:继续教育培训网> 高校继续教育培训> 天津大学> 时政要闻>
培训动态
学校新闻
时政要闻
头条新闻
服务热线:
400-0815-589

在线获取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 培训主题:
  • 参训单位:
  • 参训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验证码:
  • 备注:

新闻中心THE NEWS CENTER

孙佑海:营造“第二课堂” 培养环境法兴趣

发布时间:2018-08-22 17:29:38    浏览次数:1323    来源:天津大学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孙佑海:营造“第二课堂” 培养环境法兴趣

  

营造“第二课堂” 培养环境法兴趣

(孙佑海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2015年6月17日,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契机,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结合国家对于法治人才的需求由“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天大法学院紧密围绕培养高素质人才这个根本任务,积极营造“第二课堂”,努力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探索环境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所谓“第二课堂”,是指课堂之外的学习场所,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课外实践基地、社会实践调研等等。天津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在以下方面对环境法教学的“第二课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初步成绩。

一、以高水平学术讲座为载体,营造“第二课堂”教育新模式

打造“北洋大讲堂——法学名人系列讲座”。法学院成立以来,邀请到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徐显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等众多法学名家名师走进天津大学法学院,为法学院师生传道、授业、解惑。学生们在亲身参与的过程中开拓了眼界,提升了境界,培养了法学专业思维,提高了学术研究能力。尤其是著名环境法学者吕忠梅教授、蔡守秋教授和徐祥民、王灿发、汪劲、周珂、秦天宝、高利红、别涛、常纪文、王明远、曹明德、竺效、于文轩、罗丽、周训芳教授等多次到我院讲学或做学术报告,大大培养了同学们学习环境法的兴趣,激发了同学们学习环境法,积极投身环境法学习和研究的青春热情。

二、以课外实践基地为平台,在专业实践中培养学生学术能力

法学院成立了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天津大学法学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学院环境法、知识产权法、外国法与比较法等特色优势学科的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也向全国法学界的资深专家学者敞开了合作交流的大门。这些平台基地建立后,很好地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党和国家提供立法和司法咨询。同学们通过参加基地学习和加入课题组,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学术兴趣和学习能力。

、以高水平学术会议为窗口,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环境法人才

法学院成立以来,举办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纪念罗马法走进中国”研讨会、“我国应当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环境法与民法学的对话”理论研讨会、“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面临的社会问题与法律对策”研讨会、互联网安全政策与法律国际研讨会、“一带一路”投资法律保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一系列高水平的法学盛会。这些研讨会在国内法学界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打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知名度,也加强了与国内各相关机构与兄弟院校法学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法学院学生通过承担各类学术会议的组织、接待及志愿服务工作,通过参与会议文件的起草和专家发言稿的整理,与参会嘉宾近距离交流学习,自身综合能力得到提升。尤其是通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生们直接与国际环境法学者进行面对面交流,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国际交流能力。

四、以学科兴趣学习小组为依托,在实践中提升学生专业素质

为探索学生专业素质培养新模式,结合学科特色,法学院整合专业教师资源,以组建学科兴趣学习小组的形式,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理论教学、课题研究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使学生在交流研讨中实现专业素质的有效提升。

成立学科兴趣学习小组。天津大学环境法兴趣学习小组自2016年4月成立以来,在法学院老师的指导下,法学院各年级60余名同学参与到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地方水污染防治立法研究》的社会调查中,并组织成立了“天津大学依法治水社会实践队”,奔赴全国20余省市开展实践活动,围绕地方水污染立法情况、水污染现状、水污染问题及原因、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建议等方面开展实践调研。同学们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2016年天津大学法学院“依法治水”社会实践队在中国青年报组织的评比中获得全国百强社会实践队称号。环境法研究生徐川、闫妍、王操、孙希博等在《环境保护》《人民法治》等学术杂志上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论文,环境法研究生詹飞飞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环渤海法学论坛征文中荣获三等奖。韩向前、党小学等同学在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举办的环境诉讼理论研讨会上都投报了自己的学术论文。

社会实践再出发。2018年,学院积极主动引导学生们利用暑期进行社会实践,以学院老师成功申报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研究”为依托,动员和鼓励同学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环境法教研室的教授悉心指导制定调研提纲,学院专门召开暑期实践调研动员说明会,学院本、硕70余学生奔赴全国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50余县市进行调研。学生们正在围绕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制度创设等问题开展调研,收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进行案例分析,目的在于帮助学生们提高分析环境问题并切实解决环境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法学院广大学生走出校园,在社会实践中发现真知,在实践中检验所学。同学们反映,能够有机会参与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的调研,既有助于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也有助于培养科研兴趣,对于确定自己未来的人生规划也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对此抱有很大的期待,并在新学期开学后组织进行全面交流。

天津大学法学院在组织学生进行环境法的实践和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收获,尤其是学生们通过环境法学科兴趣学习小组的实践,自主学习能力和专业素养得到了有效提升,为进一步深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的成绩是初步的。我们决心认真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实用的好经验,努力培养德法兼修、致公天下的优秀环境法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继续教育培训网声明】网站文章及图片均来源于学校官网或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

咨询热线
400-0815-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