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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7
2018年3月24日,“2018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在中山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以及“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主办,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中山大学副校长王雪华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教授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蔡守秋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教授、陈德敏教授、郑少华教授、李挚萍教授、于文轩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朱沛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陈达源等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重庆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秦鹏教授、唐绍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等来自于全国十几所高校的环境法学者以及环境法律实践工作者。本次论坛讨论的主题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与会代表围绕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制度的法理基础、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立法及制度完善等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
“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是在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组建的智库,研究方阵举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是智库型论坛,论坛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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