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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作者:何惠莹 |发布日期:2018-04-02
2018年3月25日星期日上午9点,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在东校园法学院模拟法庭举办“经济法的若干前沿理论问题”讲座,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程信和教授出席并主持该讲座,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教授以及曾东红副教授一并出席了讲座。讲座深受学生欢迎,模拟法庭座无虚席。
张守文教授从法学家萨维尼关于法学研究的观点引入,联系改革开放40年经济法的发展,从历史的素养和系统的眼光向大家展示了其与众多中国法学学者的经济法研究成果。张教授以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1993年宪法修改为主要标志点,将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两大段三小段,并介绍了经济法的主要理论:经济法的本体论,即经济法是什么、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经济法的体系架构;经济法的价值论,即经济法的价值、宗旨、原则;经济法的规范论,包括经济法的主体及其结构、行为及其分类、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结构、责任等;经济法的系统论,即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及其他影响经济法运行的内外部要素;经济法的发生论,即经济法在是什么社会经济政治等情况下产生的;经济法的范畴论。张教授强调,在系列板块式的研究基础上,经济法的框架基本形成,这是学界共同努力的成果。
如今中国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张守文教授指出,分配问题、发展问题、风险问题、安全问题等亟待解决。而历史具有周期性,打破周期需要有法制和相关的制度,经济法在新时代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显而易见。在新时代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时,张教授从经济类型、经济理念、经济机制、经济体制等角度展开阐述。例如,张教授强调用经济法贯彻新时代的发展理念,特别是创新理念、绿色理念、开放理念;用经济法完善现代市场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区域协调机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
此外,张守文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积极互动,与同学们晤谈经济法,为同学们传道授业解惑。
讲座后,我院程信和教授做出如下总结:法科生不学好法律是不行的,但是只学好法律是不够的,扩大知识面,融会贯通,不能只是碎片化的东西,学科之间的渗透很重要,且要注重与时俱进。曾东红副教授说,我们要明白大视野的重要性,跳开经济法,又回到经济法,宏观把控、系统把握各种问题的探究手法,法学院应当培养两种人,即高端的专门法律人才和精通法律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曾老师强调,这个社会并不缺乏万金油式的人才,但是缺乏各方面的专门人才,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即可以运用经济法的知识把握其他领域问题的复合型人才。
最后,黄瑶院长叮咛同学们,向退休的老教授学习中大的精神,贯彻中大的校训,尤其是审问和博学的精神。法学院学子们将铭记于心,寓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