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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6月24日,新版《四川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为实现“管理规范、利用高效”、“职责明确、质量考核”、“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展示”的目标,更好地满足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农业科研基地,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基地处针对基地使用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对2018版《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强调责任划分、突出质量考核、重视安全管理、新增管理细则等多措并举,力求以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较为全面的管理细则,规范基地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科研、教学、生产与实习。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
为更好地加强基地管理,明确责任划分,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行“学校-院(所)”两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责任细分为三级责任层级,即“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处(以下简称“基地处”)作为学校主管职能部门履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职能,是主体责任单位;各院(所)设置试验场专管机构,由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基地工作(兼任场长),配置专人(副场长)处理基地日常事务,院(所)是基地使用的具体管理者,是第一责任单位;项目组(使用人)为新增责任层,是基地使用的具体实施者,是直接责任人。”新版《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三级责任层具体的主要职责内容。
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学校主管部门、使用院所、项目组(负责人)的共同参与,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在旧版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通过明确每一个使用者(参与者)的职责,唤醒责任担当,激发其积极参与到基地的建设、发展与管理运行中。
突出质量考核,提升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提升基地使用质量,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对旧版中基地资源使用管理按照设施类型规定进行了整合,并对基地各类型设施的使用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地使用质量考核,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在旧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质量考核标准,将质量考核奖惩细则具体化,根据资源使用计划、使用质量、使用效益进行量化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极差五级。设置基地使用质量奖,每年奖励经费总额10万元,其中特等奖奖励经费4万元;同时,对质量考核等级“较差”、“极差”的院所(项目组)实施相应的处罚。
基地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土地高效利用。目前,基地处已经开展了近3年的资源调查工作,通过各院所大(小)春种植计划申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各院所的科研项目落地情况,更好地规范了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加强质量考核,不仅是对使用院所的一种监管,更是对使用院所的一种激励。
重视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问题是基地正常运行的首要保障。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在旧版基础上,将安全管理单独列出,并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与引导,并在质量考核体系中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管理。
据统计,基地处每年开展田间灌溉用水用电安全检查10余次,其中大(小)春农忙季一月两次,同时联合地方政府构建联防联控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基地“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田间用药安全”等安全宣传。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在旧版基础上将安全问题单独列出,从政策层面加强了安全意识,进一步强调并加强安全管理,为基地建设、使用与发展保驾护航。
新增多项管理细则,构建完善管理体系
新版《基地管理办法》参照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条例,在旧版基础上新增了“基地建设管理”、“基地维修管理”、“基地购买服务管理”管理细则,全面涵盖了基地建设及使用过程中关于基地建设、基地维修及基地运行维护工作中需要购买专业服务的内容。
据统计,基地处每年开展围栏维修、水电维修、实验楼设施维修、公共设施零星维修等多项维修服务30余次,购买电梯维保、农机耕收等专业性用工10余次,购买园区绿化、园区卫生、安全值守等用工40余次。新增的管理细则,有效弥补了基地建设、维修、购买服务等方面管理制度的空缺,进一步规范了基地日常管理流程,通过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逐步构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推进基地秩序化、规范化、稳定化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