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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网首页随着5月《国际化办学推进计划》、6月《国(境)外专家管理暂行办法》、7月《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陆续发布,学校国际化办学的三大文件完成修订工作,为打造与学校办学实力相匹配的国际化格局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研判教育开放新形势 把握文件修订总原则
2017年学校明确提出国际化办学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国际化办学推进计划》、《留学生管理办法》、《外国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推进国际化办学的系列文件接连出台,为学校新时代教育对外指明方向。2019年底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召开,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新形势、深入学习相关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大学国际化评价体系和双一流建设要求,学校在前期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国际化办学三大文件进行了全面修订,围绕“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这一总体目标,以创新思维和法治精神构建制度体系,促进国际化办学步入内涵式发展轨道。
政策导向 趋同化管理确保国际学生工作提质增效
《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2017)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而成。
文件坚持政策导向,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2018)政策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中外学生教学、管理和服务的趋同化,实施统一标准的教学管理与考试考核制度,提供平等一致的教学资源与管理服务。明确除因签证、宗教习惯、录取流程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管理差别外,国际学生管理均应按照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明确了各部门在国际学生管理中的职责与分工;严格入学审查环节等各项工作,逐步推广统一的入学考试和考核;学校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国际学生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择优选聘 用情用心发挥国外智力引进实效
为加大国(境)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国(境)外专家的聘请管理,加快学校的国际化办学进程,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推进,重新修订的《国(境)外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遵循“按需设岗,择优选聘,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
文件扩大了适用范围、聘用条件,调整了长、短期国(境)外专家受聘的时间,提高了长期国(境)外专家的福利待遇以及加大了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的资助力度等。新增院所可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引进35岁以下在全球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通过以人为本的文件修订,结合用情用心的管理服务,力争引进的优秀国外智力在学校发展进程中发挥实效。
三个坚持 开放搞活打开国际化办学互利新局
作为学校国际化办学纲领性文件的《国际化办学推进计划》,落实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迫切要求,紧贴学校国际化办学条件实际,已完成三次修订。
此次修订坚持目标导向,将专项资助计划优化整合为“师资国际化”、“学生国际化”、“国际化办学条件支撑”等3个专项计划。扩大资助对象、丰富资助形式、完善资助机制、突出重点,助推核心成果产出。
坚持继承创新。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统一,体现政策延续性,保留符合需求、成熟、稳定的专项资助。同时对标对表“双一流监测指标”,支持师资队伍国际化向深度要发展、科研国际化向高度要发展、人才培养国际化向宽度要发展,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注入新动力。
坚持绩效牵引。国际化办学专项经费资助均采取申请审核制,强化绩效考核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用钱必问效,加强对资助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资助项目过程考核,提升项目整体实施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益。考核合格延续资助,不合格中止资助。
经过修订,国际化办学思路构更加清晰,管理更加科学。接下来,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将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打磨制度体系,争取实现科学统筹、有效引领、细化实施,为促进学校国际化办学内涵式发展助力。